程淮教授出席全国民办教育协作创新联盟第六届年会 暨新形势下民办学校治理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9-11-28
关键词:程淮教授 幸福泉 全国民办教育协作创新联盟第六届年会 民办学校治理研讨会

11月3日至4日,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主办、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承办、海口中学协办的“全国民办教育协作创新联盟第六届年会暨新形势下民办学校治理研讨会”在海口召开。来自全国15个省市的100余名民办教育领域的专家、校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者、教育投融资管理者参加了研讨会。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全国民办教育协作创新联盟名誉理事长殷长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教育室原主任叶齐炼,海南教育研究培训院院长陈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原副院长李五一,海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许辉东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所所长、全国民办教育协作创新联盟理事长吴霓主持开幕式。


与会代表结合自身办学实践和最新研究成果展开研讨交流,探讨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治理的现状与问题,总结了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党建等方面的经验,提出了在新《民办教育促进法》背景下民办学校治理的可持续发展策略及相关政策建议。此外,参会代表实地考察了海口中学。


应大会邀请,幸福泉创始人程淮教授在实践层面,就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政策提出了若干建议程淮教授表示,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从“有园上”到“上好园”,是从“幼有所育”到“幼有优育”。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是解决当下学前教育发展主要矛盾的重要举措,其本质是教育的公平。中央提出了“一园一案”、“一事一议”的要求,不搞一刀切。关键还是财政的投入。特别是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限价与扶持政策需要有良好的匹配度,即“限价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普惠性民办园良好运转”。使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和从业者在自身努力的基础上,能够获得事业成功和职业幸福。


其次,在“后治理时代”,要关注乡村学前教育。特别是村级幼儿园的生存发展,才能最终解决教育的起点公平问题。要做到“幼有优育”,需要关注选择性教育需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服务的日益增长的需求。在做到教育起点公平的同时,努力为教育过程公平贡献力量,最终达到教育结果公平。


本次会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依法治教的教育法治体系,为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治理水平、不断创新民办学校党建新模式、全力服务民办教育决策贡献智慧和力量。